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次数:126

          根据《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0号)和浙江省资助中心的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精准获得资助,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资助内容和要求

1.要认真做好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让学生明确资助范围、资助金额和申请审批程序。

2.应征入伍学费申请补偿标准(一次性补偿)

学生入伍时间(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2022年1月24日前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后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本专科生)

每人每年8000元

每人每年12000元

每人每年16000元

文件依据

19号文

310号文

4号文

3.退役复学学费申请补偿标准(一年一补)

学生申请补助“学费产生的学期”

2022年1月24日前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后

申请补偿标准(本专科生)

每人每年8000元

每人每年12000元

每人每年16000元

文件依据

19号文

310号文

4号文

4.直招军士(原士官)学费申请补偿标准(一次性补偿)

学生招收为军士时间(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2022年1月24日前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后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本专科生)

每人每年8000元

每人每年12000元

每人每年16000元

文件依据

19号文

310号文

4号文

5.退役士兵学费资助补偿标准(一年一补)

退役后再通过全国统一高考等方式考入我校的学生

2022-2023学年

2023-2024学年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本专科生)

每人每年12000元

每人每年16000元

文件依据

310号文

4号文

二、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退役后复学的在校学生。

2.直接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学生。

3.退役后,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并报到的学生。

三、报送材料内容

1.《应征入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纸质版两份)和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辅导员签字和学院盖章);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纸质版)和退役证复印件(辅导员签字和学院盖章);

3.《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纸质版两份)和批准服现役通知书复印件(辅导员签字和学院盖章)。

四、注意事项和报送时间

1.请及时通知本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并落实。

2.请核查是否有符合条件但未申请补偿的往年学生,通知并落实申报工作。

3.表格中收款账户必须为申请学生本人名下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或者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学校缴费卡),表格中涉及申请人签字的必须由申请学生本人手写。

4.请将附件中的四个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学生个人申请表(签字盖章)、入伍通知书或者退役证书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等(所有复印件需辅导员签字和学院盖章)2023年11月9日前统一报送至陈可欣老师处,联系电话:8822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