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十一次彩虹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浏览次数:73

根据宁波市慈善总会《关于做好第二十一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意见》(甬慈[2023]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彩虹助学活动,每个学院推荐1名学生,我校共计10个推荐名额。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本次活动推荐对象为以下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业成绩优秀的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1)孤儿。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家庭劳动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三、助学标准

助学金额为每位学生一学年5000元。

四、注意事项

1)拟5月中旬在宁波晚报上登载学生简况,开展认助工作;

2)暂定6月上旬召开认助人与受助学生见面会,发放助学金;

3)严格把握推荐对象和条件,坚持自愿原则,学生本人不愿意社会认助的,请不要推荐。

五、推荐彩虹助学的学生需交如下材料

1)《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22022-2023学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浙江万里学院版)

3)学生身份证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正反面都要)

4)《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

5)残疾证、低保证等相关电子版和纸质版证明

请各班级于323日(星期四)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到103251160@qq.com纸质版报文传学院52125办公室徐老师。

                

附件1:《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

附件2:《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                                  

 文化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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