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根据《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的通知,请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退役复学学生、有退役证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在校的退役士兵(包括在专科阶段退役的专升本考入我校的学生,以及在我校今年和前几年退役的学生),纳入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

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退役士兵资助工作事关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准备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二)精准资助。各学院要全面摸排到位,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个人信息统计、审核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数据准确、表实相符,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不要遗漏。

(三)按时报送。请班级统一于415日前将附件(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请签字盖章)和退役证复印件报送至学工办徐老师处,联系电话:88222419

附件: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情况汇总表

文化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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