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十二次彩虹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浏览次数:10

根据宁波市慈善总会《关于做好第二十二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意见》(甬慈[2024]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共计10个名额,由各学院推荐1名学生,学校联评后上报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本次活动推荐对象为家庭困难、学业成绩优秀且在校表现好的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学生家庭困难,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父母去世,或父母一方过世,且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三、助学标准

助学金额为每位学生一学年5000元。

四、推荐彩虹助学的学生需交如下材料

1)附件1《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22023-2024学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浙江万里学院版)

(3)学生身份证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正反面都要)

(4)附件2《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

(5)残疾证、低保证等相关电子版和纸质版证明

五、注意事项

1)拟5月中旬在宁波晚报上登载学生简况,开展认助工作;

(2)暂定6月上旬召开认助人与受助学生见面会,发放助学金;

(3)严格把握推荐对象和条件,坚持自愿原则,学生本人不愿意社会认助的,请不要推荐。

4)学生家庭困难情况须有当地镇(乡)、街道以上部门的证明,在校表现和学业成绩,由学院评定,表现分为突出、好、较好;学业成绩分为优异、优秀、良好。学生在班、系、院所担任过的职务和获得过的就奖学金,或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均需在院校评定意见中填写。

六、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于327日(星期三)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钉钉)及纸质版报52-125陈可欣老师。